- 日 报
- 晨 报
- 微 博



- 朝阳日报
- 晨 报
- 微 博



本报讯 (记者 郭军)11月末,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《关于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机构改革后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、应急管理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和细化,实现了有机融合、共同推动。
《意见》以《安全生产法》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等为依据,旨在构建统一领导、权责一致、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,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,有效应对事故灾难、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。
《意见》按照政府主导、部门分头负责原则,细化了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安全生产、应急处置总体职责任务,列出了应急管理、发展改革、工业信息化等23个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,逐一明确了行业部门一把手为责任人、市政府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,是落实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具体体现。
《意见》要求,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职责,健全机构队伍,建设双控机制,完善预案管理,提升救援能力。同时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督导考核,严格问效问责,细化推动落实,确保各项措施全面执行到位。
辽ICP备18015781号-1 辽公网安备 21130002000018号 | |||
![]() |